🏆 奖项设置
省人民政府设立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包括以下类别:
(一)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二)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
(三)自然科学奖;
(四)技术发明奖;
(五)科学技术进步奖;
(六)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奖项设置
(一)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二)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
(三)自然科学奖;
(四)技术发明奖;
(五)科学技术进步奖;
(六)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奖项设置
📋 申报条件
①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授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
(一)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大成就;
(二)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对维护国家安全做出巨大贡献。
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候选者连续在川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且提名年度在川工作。
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
②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授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
(一)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要发现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对学科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
(二)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中取得创新性突破,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并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对维护国家安全做出显著贡献。
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候选者于提名当年1月1日应未满45周岁,且提名年度在川工作。
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10名。
③自然科学奖应当注重前瞻性、理论性,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或者应用科学基本原理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的个人、组织。
前款所称重大科学发现,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
(二)具有重大科学价值;
(三)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④技术发明奖应当注重原创性、实用性,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组织。
前款所称重大技术发明,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
(二)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三)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对维护国家安全做出显著贡献,且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⑤科学技术进步奖应当注重创新性、效益性,授予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
前款所称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技术创新性突出,技术经济指标先进;
(二)经应用推广,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对维护国家安全做出显著贡献;
(三)在推动行业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有重大贡献。
⑥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对本省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一)与本省的个人或者组织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
(二)向本省的个人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效特别显著;
(三)为促进本省与外国的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做出重大贡献。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每年授奖数不超过5项。
申报要求
(一)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大成就;
(二)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对维护国家安全做出巨大贡献。
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候选者连续在川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且提名年度在川工作。
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
②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授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
(一)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要发现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对学科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
(二)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中取得创新性突破,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并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对维护国家安全做出显著贡献。
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候选者于提名当年1月1日应未满45周岁,且提名年度在川工作。
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10名。
③自然科学奖应当注重前瞻性、理论性,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或者应用科学基本原理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的个人、组织。
前款所称重大科学发现,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
(二)具有重大科学价值;
(三)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④技术发明奖应当注重原创性、实用性,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组织。
前款所称重大技术发明,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
(二)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三)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对维护国家安全做出显著贡献,且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⑤科学技术进步奖应当注重创新性、效益性,授予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
前款所称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技术创新性突出,技术经济指标先进;
(二)经应用推广,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对维护国家安全做出显著贡献;
(三)在推动行业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有重大贡献。
⑥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对本省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一)与本省的个人或者组织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
(二)向本省的个人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效特别显著;
(三)为促进本省与外国的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做出重大贡献。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每年授奖数不超过5项。
申报要求
📝 参评方式
省科学技术奖候选者由下列个人或者组织(以下统称提名者)提名,不受理自荐。
(一)省直相关部门、市(州)人民政府;
(二)符合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资格条件的专家、学者、组织机构。
在科学技术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个人、组织不得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候选者:
(一)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
(二)有科研不端行为,按照国家或者本省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
(三)有国家或者本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被提名为省科学技术奖候选者情形的。
科学技术项目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参与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奖:
(一)在知识产权以及项目成果完成单位、完成人等方面有争议尚未解决的;
(二)依法应当取得相关行政许可而未取得的;
(三)有国家或者本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被提名参与省科学技术奖评奖情形的。
参评方式
(一)省直相关部门、市(州)人民政府;
(二)符合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资格条件的专家、学者、组织机构。
在科学技术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个人、组织不得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候选者:
(一)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
(二)有科研不端行为,按照国家或者本省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
(三)有国家或者本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被提名为省科学技术奖候选者情形的。
科学技术项目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参与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奖:
(一)在知识产权以及项目成果完成单位、完成人等方面有争议尚未解决的;
(二)依法应当取得相关行政许可而未取得的;
(三)有国家或者本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被提名参与省科学技术奖评奖情形的。
参评方式
💰 政策支持
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由省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由省人民政府颁发证书。
省科学技术奖的奖励经费列入省级预算。奖金数额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动态调整,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政策支持
省科学技术奖的奖励经费列入省级预算。奖金数额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动态调整,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政策支持
📅 申报时间
省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一次。2023年度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
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
🔧 律知诚科技奖申报服务
重庆律知诚专利代理事务所提供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申报辅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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