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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体系速查手册 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 · 缔约方 / 费用 / 流程 / 中国实务

数据核实:2026-10-19 85 个缔约方 费用表版本:2026-07-01 生效 全部数据标注官方来源

1一图看懂海牙体系 What is the Hague System

海牙体系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管理,是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的唯一全球性统一申请机制。 一句话概括:一件申请、一种语言、一套费用、多国生效。

缔约方
85
含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欧亚专利组织等政府间组织S5
单件申请最多设计项数
100
须属于洛迦诺分类同一大类S7
官方语言
3
英语 / 法语 / 西班牙语S7
最短保护期(体系保证)
15年
首期 5 年 + 可续展 2 次 × 5 年S6

四个核心特征

  • 无需在先国内申请 —— 与马德里商标体系不同,海牙体系不要求先在本国提交基础申请,可直接提出国际申请。S1
  • 集中管理 —— 后续的权利人变更、名称地址变更、续展,均只需向 WIPO 国际局办理一次,不必逐国办理。S6
  • 一份注册、多国独立 —— 某一缔约方驳回,不影响其他缔约方的效力。S6
  • 适用主体 —— 缔约方国民;或在缔约方有住所 / 经常居所;或在缔约方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S6
  • 可延迟公布 —— 最长可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 30 个月公布,便于配合产品上市节奏。S9
  • 保护期由各缔约方法律决定 —— 体系保证至少 15 年,摩纳哥可达 50 年,中国为 15 年。S4
关于"覆盖多少国家"的口径说明 WIPO 英文首页表述为"可在 102 个国家注册多达 100 项外观设计"S1, 而 WIPO Lex 缔约方名录显示 Total Members: 85S5。 两者并不矛盾:85 是缔约方数量,因欧盟(覆盖 27 国)、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欧亚专利组织(EAPO) 等政府间组织对其成员国整体生效,实际可获得保护的国家/地区数大于缔约方数。 另:WIPO 中文页目前仍显示"82 个成员 / 99 个国家",为较早的缓存版本,请以本页核实日期数据为准。

2中国与海牙体系 China & the Hague Agreement

中国于 2022 年 5 月 5 日正式加入《海牙协定》(1999 年文本)。 对中国申请人而言,这意味着可以用一件申请同时布局国内外; 对外国申请人而言,中国成为可用海牙途径直接指定的目标国。

加入(交存加入书)
2022-02-05
WIPO Lex 缔约方记录S5
对中国生效
2022-05-05
自当日起可依专利法第十九条第二款提出申请S8
外观设计保护期
15 年
分 3 期,每期 5 年S4

两条提交路径(中国申请人)

路径 A · 直接向 WIPO 国际局提交
  • 通过 eHague 电子平台在线提交(推荐)S9
  • 或纸件邮寄至 WIPO 日内瓦总部
  • 可用英语 / 法语 / 西班牙语
  • 费用直接向国际局缴纳(仅收瑞士法郎)
路径 B ·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转交
  • 前提:至少一位申请人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且选择中国为申请人缔约方
  • 申请文件必须使用英文撰写,并提供中国内地中文通信信息S9
  • 经专利业务办理系统(cponline)或纸件提交
  • 费用仍由申请人直接向国际局缴纳S8
注意:经 CNIPA 转交不享受电子申请费用优惠 无论电子还是纸件提交,均按纸件申请标准缴费。例如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为多页时,需缴纳公布附加费(每多 1 页 150 瑞郎)。S9

指定中国时,法律上发生什么

  • 已确定国际注册日并指定中国的国际注册申请,视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国际注册日视为专利法第二十八条所称的申请日。S8
  • CNIPA 依专利法、实施细则、审查指南进行处理,给予国家申请号、进行审查,并将结果通知国际局。S8
  • 经审查无驳回理由的,CNIPA 作出给予保护的决定并通知国际局;存在缺陷的,向国际局发出驳回通知。S8
  • 国际局公布的国际申请中包含含设计要点的说明书的,视为已依规提交简要说明。S8
  • 答复时陈述意见用中文,修改申请文本用英文。S8
  • CNIPA 不收取优先权要求费。S8

3费用构成与计算 Fees

海牙体系的费用由 三类必缴费用 构成,全部以瑞士法郎(CHF)计价与缴纳,国际局不接受其他币种。 理解"基本费 + 公布费 + 指定费"这三层结构,就能自己算出绝大多数案件的官费。

🔴 一处官方数据冲突,务必注意 CNIPA 2023 年 10 月版《指定中国的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基本业务流程指引》中记载 "每附加一项外观设计 19 瑞士法郎"S9; 而 WIPO 现行费用表(2026-07-01 生效)为"同一申请中每增加一项设计 50 瑞士法郎"S2。
本页以 WIPO 现行费用表 50 瑞郎为准。两者差异应为 CNIPA 指引未同步更新所致。 缴费前请务必用 WIPO 官方费用计算器复核金额。

3.1 申请阶段(国际申请)

费用项目 金额(CHF) 说明
基本费 Basic fee 397 1 项设计
 └ 每增加 1 项设计 50 同一件国际申请内
公布费 Publication fee 17 每 1 件复制件(视图)
 └ 超出第 1 页的每一页 150 仅纸件提交时适用
说明书超字数附加费 2 说明书超过 100 词后,每超 1 词
标准指定费(三级结构) 42 / 60 / 90 每个指定缔约方;按等级适用,详见 3.2
单独指定费 Individual fee 各方自定 由各缔约方自行规定,详见 3.3
标准指定费 vs 单独指定费:怎么判断用哪个 两者互斥——指定某缔约方时,要么按其所属等级缴标准指定费,要么缴该方自定的单独指定费。 一方若已声明适用单独指定费(Article 7(2)),就不再适用标准指定费三级结构。 三级结构的划分反映该缔约方实质审查程度的高低。S2S4

3.2 标准指定费三级结构

等级 首项设计 每附加一项 适用缔约方
LEVEL 1 42 2 默认等级。未被列入二级、三级,且未声明单独指定费的其余缔约方,均适用本等级。
对应「该局不进行实质审查」
LEVEL 2 60 20 亚美尼亚、白俄罗斯、巴西、保加利亚、柬埔寨、克罗地亚、丹麦、爱沙尼亚、德国、匈牙利、老挝、 拉脱维亚、毛里求斯、摩洛哥、挪威、波兰、圣基茨和尼维斯、沙特阿拉伯、瑞士、突尼斯、乌克兰
对应「该局进行实质审查,但不审查新颖性」 (21 方)
LEVEL 3 90 50 文莱、朝鲜、芬兰、格鲁吉亚、加纳、冰岛、牙买加、立陶宛、纳米比亚、罗马尼亚、 塞尔维亚、叙利亚、塔吉克斯坦、越南 (14 方)
对应「该局进行实质审查,含(有限的)新颖性审查」
混合 见备注 见备注 韩国:洛迦诺第 1、2、3、5、9、11、19 类适用 Level 3(90 / 50), 其余类别适用单独指定费(143 瑞郎/项)。S4 (1 方)

等级划分来源:WIPO《缔约方声明汇总》(Latest revision: October 2026)S4; 金额来源:WIPO 费用表(2026-07-01 生效)S2。 三级划分的依据是该局实质审查的程度(WIPO 细则 Rule 12 修订说明)S4: 不做实质审查 → 一级;做实质审查但不审新颖性 → 二级;含(有限)新颖性审查 → 三级。 等级由各缔约方自行声明,可撤回或变更(如西班牙 2018-01-26 由三级撤回为一级、匈牙利 2024-04-01 由单独费改为二级)。S4

3.3 单独指定费(申请阶段)

以下 15 个缔约方适用单独指定费(其中韩国为混合制,详见下方备注)。金额均以瑞士法郎计。S3

缔约方 计费方式 金额(CHF)
中国 China 中国每件申请497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 OAPI单件 / 多件外观设计73 / 110
加拿大 Canada每项设计350
欧亚专利组织 EAPO首项 417;第 2–10 项各 209;第 11 项起各 104(分两期)417 / 209 / 104
欧盟 EU每项设计59
以色列 Israel每项设计(标准 / 减收)117 / 70
日本 Japan每项设计373
吉尔吉斯斯坦 Kyrgyzstan首项 129 + 每附加 64129 / 64
墨西哥 Mexico第一期 98(+每附加 3);另需第二期 28398 / 283
韩国 Republic of Korea 混合每项设计;仅适用于第 1/2/3/5/9/11/19 类以外的类别143
摩尔多瓦 Republic of Moldova首项 65 + 每附加 765 / 7
俄罗斯 Russian Federation首项 107 + 每附加 22107 / 22
土库曼斯坦 Turkmenistan首项 518 + 每附加 32518 / 32
美国 USA第一期 1150(小实体 460 / 微实体 230);另需第二期同额1150 / 460 / 230
乌兹别克斯坦 Uzbekistan首项 262 + 每附加 43262 / 43
"分两期" 缔约方要特别注意 EAPO、墨西哥、美国的单独指定费分两期缴纳:第一期在提交国际申请时缴,第二期在收到该国通知后缴。 做报价时若只算第一期,客户后续会被追加费用。 韩国对部分洛迦诺分类(本页未逐类核实)适用标准指定费三级结构,具体请以 WIPO 官方费用计算器结果为准。

3.4 续展阶段

国际注册首期为 5 年,可续展两次(每次 5 年),共 15 年。S6 若某缔约方国内法保护期长于 15 年,可继续以 5 年为一期续展至其最长保护期。S9

续展基本费CHF
1 项设计200
每附加 1 项设计17
标准指定费 · 首项21
标准指定费 · 每附加1
中国的续展单独指定费CHF人民币
第二期(6–10 年)9227,600 元
第三期(11–15 年)1,82015,000 元

续展基本费与标准指定费来源:WIPO 费用表S2; 中国续展单独指定费来源:WIPO 单独指定费表S3 与 CNIPA 公告S10。 第一期(1–5 年)单独指定费为 4,100 元 / 497 瑞郎。

3.5 其他常见业务费

业务金额(CHF)备注
权利变更(转让)Change in ownership144提交 DM/2 表S9
名称和/或地址变更(1 件)144同一请求每增加 1 件 72
设计人姓名地址补录/变更(1 件)1442026-07-01 起新增,用 DM/10 表;每增加 1 件 72
放弃 Renunciation144
限制 Limitation144
宽限期附加费 Surcharge续展基本费 50%逾期续展时适用

3.6 官费估算器

按 WIPO 现行费用表结构估算。仅供内部报价参考,正式缴费金额必须以 WIPO 官方费用计算器 结果为准。

单件申请 1–100 项,须同一洛迦诺大类
每件 17 瑞郎。六面视图 + 立体图通常 7 张
超过 100 词后,每超 1 词收 2 瑞郎
已选 0 个
费用明细
单位:瑞士法郎 CHF
请在左侧选择指定缔约方
估算口径说明 ① 分两期缴费的缔约方(EAPO / 墨西哥 / 美国)本估算仅计入第一期; ② 韩国为混合制:本估算一律按单独指定费(143 瑞郎/项)计,即最不利情形; 若外观设计属洛迦诺第 1/2/3/5/9/11/19 类,实际按 Level 3 标准费(90 / 50)收取,费用会更低; ③ 未含代理服务费、翻译费、公证认证费; ④ 汇率由使用者自行填写,本页不内置易失真的汇率。

4缔约方名单 Contracting Parties (85)

共 85 个缔约方,数据取自 WIPO Lex 条约缔约方名录(核实日期 2026-10-19)。S5 表中"费用类别"指指定该方时适用的收费方式;"最长保护期"为该方依 Article 17(3)(c) 声明的最长期限。S4

名录中的 86 与 85 WIPO Lex 共列出 86 个条目,其中葡萄牙(Portugal)仅于 1925 年签署、未交存批准或加入书,尚未生效, 因此现役缔约方为 85 个。葡萄牙目前不可指定。S5
显示 85 / 85
# 缔约方 English 费用类别 最长保护期 备注

说明:比利时、卢森堡、荷兰在名录中为 3 个独立缔约方,但实践中通过比荷卢知识产权组织(BOIP)统一指定,按一个"比荷卢"单位计费S4; 贝宁、科特迪瓦、加蓬、马里、尼日尔、塞内加尔同为 OAPI 成员国,亦可通过 OAPI 统一指定。 萨尔瓦多、欧亚专利组织、老挝分别于 2026-10-07 / 10-10 / 10-14 生效,其最长保护期声明 WIPO 尚未公布。

5流程与关键时限 Procedure & Deadlines

从提交到在各国生效,海牙体系分四个阶段。真正需要盯紧的是补正、公布、驳回答复三个时限。

① 提交国际申请 T0
通过 eHague 在线提交(推荐),或纸件提交。申请须指定缔约方、提交全部设计的复制件、缴纳三类费用。 国际注册日通常为 WIPO 收到申请之日。
② WIPO 形式审查 3 个月内补正
WIPO 核查形式要件(缔约方指定、复制件质量、费用等)。存在不规范的,发出不规范通知, 申请人应自通知发出之日起 3 个月内更正,否则申请视为放弃。S6S9
⚠ 四种情况下申请日会延后至 WIPO 收到更正之日: 未使用官方语言(英/法/西)、未提交复制件、未指定缔约方、无申请人信息。S9
③ 国际注册与国际公布 默认 T+12 个月
  • 标准公布(默认):国际注册日之后 12 个月公布;届满前可请求提前公布。S9
  • 立即公布:完成注册准备工作后即时公布。
  • 选定时间公布: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最长 30 个月内由申请人指定。S9
注意:部分缔约方不接受延迟公布(如白俄罗斯、巴西、匈牙利、美国等)。S4
④ 各缔约方实质审查 6 / 12 个月
公布后,各指定缔约方知识产权局依本国法进行实质审查,并可在公布之日起 6 个月(部分为 12 个月)内发出驳回通知。无驳回即视为在该国自动获得保护。S6
有实质审查局的 15 个缔约方:加拿大、中国、匈牙利、以色列、日本、吉尔吉斯斯坦、墨西哥、韩国、摩尔多瓦、罗马尼亚、俄罗斯、叙利亚、土库曼斯坦、美国、越南。S6
⑤ 保护期与续展 5 年 / 期
首期 5 年,可续展两次,共 15 年;若该缔约方法律保护期更长,可继续 5 年一期续展。S6 中国为 15 年(3 期)。S4

时限速查表

事项期限起算点 / 出处
形式审查不规范补正3 个月自 WIPO 发出通知之日S6
优先权主张期限6 个月自首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S9
指定中国 · 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3 个月自国际公布之日S8
指定中国 · 主动分案2 个月自国际公布之日S9
指定中国 · 按审查意见分案2 个月自原申请国内公告之日S8
指定中国 · 不丧失新颖性例外证明文件2 个月自国际公布之日S8
中国首次审查期限(给予保护 / 驳回)12 个月自国际公布之日S9
答复驳回通知一般 4 个月驳回通知指定期限S9
标准公布12 个月自国际注册日S9
延迟公布上限30 个月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S9
单期保护期 / 续展5 年自国际注册日S9

6指定中国实务要点 Designating China

指定中国有四项硬性要求与惯例不同:必须有简要说明、须满足中国单一性、视图须符合中国声明、 审查期限 12 个月。这是实务中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

6.1 四项硬性要求

① 必须包含简要说明(设计要点)

依中国加入海牙协定时的声明,指定中国的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必须包含描述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特征的简要说明, 即"设计要点"。设计要点指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 也可以是产品的某一部位。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在简要说明中说明。S9

便利条款:国际局公布的国际申请中包含含设计要点的说明书的,视为已依规提交简要说明,无需另行补充。S8

② 单一性:一件申请原则上只能含一项外观设计

海牙体系本身允许一件申请含最多 100 项设计(须同一洛迦诺大类), 但指定中国时还须满足中国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单一性要求:S9

  •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
  • 例外一:同一产品的两项以上相似外观设计可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但不得超过 10 项,且其他设计应与简要说明中指定的基本设计相似;
  • 例外二: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作为一件申请提出(须属同一大类、习惯上同时出售或使用、具有相同设计构思)。
这是最常见的驳回原因 若一件国际申请指定中国且含多项不满足单一性的设计,CNIPA 会发出驳回通知。 应对方式:保留一项,其余提出分案申请(详见 6.3)。

③ 视图须符合中国声明(Article 9(3)(a))

  • 立体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的,应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其他面可提交正投影视图或立体图(使用时不易看到或看不到的面除外)。S9
  • 局部外观设计:还应当提交包含该局部的整体产品的立体图。S9
  • 图形用户界面(GUI):以产品整体外观设计方式提交的,至少提交 GUI 所涉及面的产品正投影视图;以局部外观设计方式提交的,提交 GUI 所涉及面的产品正投影视图;可应用于任何电子设备的 GUI,可仅提交 GUI 视图。S9
  • 动态 GUI:应提交起始状态所涉及面的视图作为主视图,其余状态可提交关键帧视图作为变化状态图,须能唯一确定完整变化过程。S9

国际局形式审查的通用技术要求:电子提交的视图格式为 JPEG 或 TIFF,大小不超过 2 MB, 颜色可为 RGB 或灰度,四周留白 1–20 像素,分辨率 300 dpi,尺寸不大于 1890×1890 像素; 打印后不大于 16×16 cm,且每项设计至少有一个复制件不小于 3 cm。S9

④ 审查与生效

  • CNIPA 首次审查期限为国际公布之日起 12 个月,给予保护声明与驳回通知均遵循此期限。S9
  • 符合授权条件的,CNIPA 作出授权决定、向国际局发出给予保护声明,并进行国内公告。专利权自国内公告日起生效。S9
  • 常见驳回缺陷:简要说明不规范、不符合单一性、未清楚显示要求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S9
  • 答复应写明国家申请号,陈述意见用中文,修改文本用英文。S9

6.2 代理与优先权

委托代理机构

  •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办理国家程序事务(如答复通知书、办理法律手续)应当委托中国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S9
  • 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或缴纳费用无需委托代理机构。S9
  • 委托须提交委托书;推荐同时提交著录项目变更请求并附具委托书。S9
  • 中国申请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委托。S8

优先权

  • 自首次提出相同主题专利申请之日起6 个月内,可通过海牙体系提出并指定中国,享有优先权。S9
  • CNIPA 不收取优先权要求费。S8
  • 副本提交三选一:申请时提供 DAS 码;或同时提交 DM/1 表附件 V 与在先申请文件副本;或国际公布日起 3 个月内直接向 CNIPA 提交。S9
  • 必须在申请同时要求优先权,事后补提视为未提出。S9
  • 本国优先权:在先申请不得是分案申请、不得已要求过优先权、且在在后申请日尚未授权。符合条件的,在先申请自在后申请提出之日起视为撤回且不得请求恢复。S9

6.3 分案操作

时机期限说明
主动分案 国际公布日起 2 个月内 为加速审查进程,可主动提出,以更早获得保护。S9
按审查意见分案 原申请国内公告日起 2 个月内 上述期限届满后,或原申请已被驳回、被视为撤回且未恢复权利的,一般不得再提出分案。S8

分案申请请求书中应填写:原申请日 = 国际注册日;原申请号 = 国际注册号。该分案申请属于国家申请。S9

6.4 权利变更与权利证明

  • 权利变更须向国际局提交 DM/2 表、附具证明文件,并缴 144 瑞郎变更费。S9
  • 指定中国的权利变更,当事人除向国际局办理外,还须向 CNIPA 提交证明文件;外文证明文件应附中文题录译文。S8
  • 未提交或审查不合格的,CNIPA 通知国际局该变更在中国不生效;之后仍可继续提交,合格后由国际局宣布生效。S9
  • 授权公告后,可请求 CNIPA 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作为在中国给予保护的证明;需缴专利文件副本证明费 30 元/份。S9

6.5 员工自查清单

提交前

  • 确认申请人资格:缔约方国民 / 有住所或经常居所 / 有真实有效工商营业所
  • 全部设计属同一洛迦诺大类,且 ≤ 100 项
  • 指定中国时:设计项数满足中国单一性(1 项;或 ≤10 项相似设计;或成套产品)
  • 已准备含设计要点的简要说明(中文表述需准确)
  • 视图符合中国声明:立体产品六面正投影;局部设计附整体立体图
  • 视图技术规格:JPEG/TIFF、≤2 MB、300 dpi、≤1890×1890 px
  • 如需优先权,在申请同时提出,并备好 DAS 码或副本
  • 如要求不丧失新颖性例外,在申请时声明
  • 确认目标国中是否有不接受延迟公布的(白俄罗斯、巴西、匈牙利、美国等)
  • 核对费用:用 WIPO 官方计算器,注意分两期缴费的缔约方

提交后

  • 监控 WIPO 不规范通知(3 个月内必须补正,否则视为放弃)
  • 确认国际注册日是否因不规范而延后
  • 监控国际公布(默认 12 个月,或按选定时间)
  • 公布后监控各缔约方驳回通知(6 / 12 个月)
  • 指定中国:国际公布日起 3 个月内补交优先权副本(如未在申请时提交)
  • 指定中国:如需分案,国际公布日起 2 个月内主动提出
  • 收到中国驳回通知后,在指定期限内(一般 4 个月)答复,意见用中文、修改用英文
  • 建立续展提醒:第 5 年、第 10 年届满前办理续展
  • 权利变更时,记得同时向国际局与 CNIPA 办理

6.6 常见误区

误区正确理解
海牙申请可以在中国直接"自动生效" 不是。指定中国后须经 CNIPA 实质审查,审查期限 12 个月,符合条件才发给予保护声明,且自国内公告日才生效。S9
国际公布后就有了临时保护 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在国际公布后无法获得类似发明的临时保护,不能要求实施者支付适当费用。S9
一件申请塞进 100 项设计最省钱 指定中国时,超出单一性的设计会被驳回,须走分案。分案本身增加程序与费用,未必更省。S9
可以像马德里一样基于国内基础申请 海牙不要求在先国内申请;但也不是"基于"国内申请的制度。S1
优先权可以事后补提 必须在申请同时要求,事后视为未提出,且不可恢复。S9
续展可以逐国办理 续展统一向国际局办理,同时缴续展基本费 + 各方标准/单独指定费。S2

7海牙体系 vs 巴黎公约途径 Hague vs Paris Route

两者不是替代关系,而是并行可选的两种布局方式。选择取决于目标国组合、案件数量与预算结构。

比较维度
海牙体系
巴黎公约途径(逐国申请)
申请文件
1 件国际申请,统一格式
每个国家/地区各 1 套,格式各异
语言
英 / 法 / 西,一种语言即可S7
各国官方语言,通常需多语种翻译
费用结构
一套费用(瑞郎),一次缴清
逐国缴费,多币种、多笔
是否需要基础申请
不需要S1
需要首次申请作为优先权基础
优先权期限
6 个月(同巴黎公约)S9
6 个月
后续管理
变更、续展集中向 WIPO 办理一次S6
逐国分别办理,需各国代理
一国被驳回
不影响其他指定国效力S6
各自独立
可覆盖范围
仅限 85 个缔约方S5
几乎任何国家/地区
单国成本
目标国多时边际成本低;仅 1–2 国时未必更省
目标国少时更直接;多了则管理与翻译成本高
典型适用
同时布局 3 国以上、设计迭代快、需集中管理组合
仅进入少数国家,或目标国非缔约方
实务建议 ① 目标国 ≥3 个且均在缔约方内 → 优先评估海牙; ② 目标国包含非缔约方(如印度、澳大利亚、阿联酋等)→ 该部分仍需巴黎公约途径,形成"海牙 + 逐国"混合布局; ③ 设计项数多但各国单一性要求严格(如中国)→ 先按目标国要求拆分,再决定是否合并提交。

8其他国际申请途径 Other Routes for Overseas Filing

海牙体系只解决外观设计的国际注册。若您要保护的是发明或实用新型,或目标国不在海牙缔约方内, 需走 PCT 或巴黎公约途径 —— 两者常与海牙组合使用,形成完整的海外布局。

🌐
PCT 国际专利申请 发明 / 实用新型

一份国际申请,30 个月内决定进入哪些国家阶段。适合多国布局或目标市场尚未确定的情形, 可获得国际检索报告作为可专利性参考。

最长 30 个月决策期 · 覆盖 157 国
查看 PCT 途径详情 →
⚡
巴黎公约途径 发明 / 实用新型 / 外观设计

利用中国在先申请的6 个月(外观)/ 12 个月(发明、实用新型)优先权, 直接向目标国提交。适合目标明确、希望快速取得国外申请日的情形。

6 / 12 个月优先权期 · 直达目标国
查看巴黎公约途径 →
🎯
单一国家直接申请 全部类型

不要求先在中国申请,直接向目标国专利局提交。适合仅针对特定 1–2 个国家、 或无需主张优先权的情形。

无在先申请要求 · 按国计费
查看直接申请 →
海牙与 PCT 的关系:不冲突,常组合 海牙体系保护的是外观设计,PCT 保护的是发明与实用新型,两者保护客体不同、互不替代。 一件产品出海时,常见做法是:技术方案走 PCT + 外观设计走海牙, 两条线并行推进,在同一批目标国形成"技术 + 外观"的完整保护。 若目标国不在海牙缔约方内(如印度、澳大利亚等),该国外观设计则改走巴黎公约途径。
需要评估您的产品该走哪条路径? 告诉我们产品类型与目标国家,我们给出途径组合与费用测算。

9数据来源与核实说明 Sources

本页所有数字与规则均来自下列官方来源,逐条标注角标。核实日期:2026 年 10 月 19 日。 凡官方来源之间存在不一致的,本页如实并列标注,不作调和。

  • WIPO · Hague System 官方首页(英文) 2026-10-19 访问 https://www.wipo.int/hague/en/
    用于:体系定义、无需在先国内申请、85 members、三类费用结构概览、覆盖 102 个国家表述
  • WIPO · Schedule of Fees(as in force on July 1, 2026) 2026-07-01 生效版 · 2026-10-19 访问 https://www.wipo.int/hague/en/fees/sched.html
    用于:基本费 397 / 附加 50、公布费 17 / 150、超字数附加费 2、标准指定费三级 42-2 / 60-20 / 90-50、续展各项、其他业务费
  • WIPO · Individual Fees under the Hague Agreement Last update: October 2026 https://www.wipo.int/hague/en/fees/
    用于:15 个适用单独指定费缔约方的具体金额(含中国 497 / 922 / 1820 瑞郎)
  • WIPO · Declarations by Contracting Parties Latest revision: October 2026 https://www.wipo.int/hague/en/declarations/
    用于:标准指定费二级/三级国家名单、单独指定费名单、不接受延迟公布名单、各国最长保护期、中国各项声明
  • WIPO Lex · Hague Agreement 缔约方名录(Total Members: 85) 2026-10-19 访问 https://www.wipo.int/wipolex/en/treaties/ShowResults?search_what=C&treaty_id=9
    用于:85 个缔约方完整名单、加入与生效日期、葡萄牙仅签署未生效的状态
  • WIPO · About the Hague System(流程、语言、审查局) 2026-10-19 访问 https://www.wipo.int/en/web/hague-system/about
    用于:申请流程四阶段、3 个月补正期、默认 12 个月公布、6/12 个月驳回期、15 个实质审查局、首期 5 年可续展两次保证 15 年
  • WIPO · Hague System FAQs 2026-10-19 访问 https://www.wipo.int/en/web/hague-system/faqs
    用于:官方语言为英/法/西三种、单件最多 100 项设计且须同一洛迦诺分类、指定中国仅可含一项设计(含两类例外)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关于加入《海牙协定》后相关业务处理暂行办法的公告(第 511 号) 2023-01-05 发布 · 2023-01-11 施行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3/1/5/art_74_181249.html
    用于:中国生效日、两条提交路径、视为国内申请、审查与驳回、简要说明视为已提交、中文陈述/英文修改、不收优先权要求费、分案、权利变更证明文件
  • 国家知识产权局 ·《指定中国的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基本业务流程指引》(2023 年 10 月) PDF · 19 页 · 2026-10-19 下载核阅 cnipa.gov.cn · 指定中国的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基本业务流程指引.pdf
    用于:单一性与分案、简要说明与视图要求(含技术规格)、优先权副本三种提交方式、公布三种模式、12 个月审查期限、4 个月答复期、续展规则、缴费方式、权利变更
    ⚠ 该文件第 16 页记"每附加一项外观设计 19 瑞士法郎",与现行 WIPO 费用表(50 瑞郎)不一致,本页以 WIPO 为准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关于外观设计专利年费、单独指定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2-04-26 发布 · 2022-05-05 执行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2/4/26/art_2894_175170.html
    用于:中国单独指定费人民币标准 —— 第一期 4,100 元、第二期 7,600 元、第三期 15,000 元;第 11–15 年年费 3,000 元/年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海牙协定专栏(栏目首页) 2026-10-19 访问 https://www.cnipa.gov.cn/col/col2893/index.html
    用于:官方文件索引(协定中文文本、共同实施细则、行政规程、用户指南、缔约方链接入口)
  • WIPO · Individual Fees 页脚注 &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标准页 2026-10-19 访问 cponline.cnipa.gov.cn · 专利收费标准
    用于:单独指定费可适用费减(第一期、第二期),费减比例 85% / 70% 及其适用条件

本页标注的官方数据不一致之处

事项来源 A来源 B / 本页采用
每附加一项设计的费用 CNIPA 流程指引(2023-10):19 瑞郎 WIPO 费用表(2026-07-01):50 瑞郎 ← 本页采用
缔约方数量 WIPO 中文页:82 个成员 WIPO Lex:85 ← 本页采用(含 2026-10 新生效三方)
可覆盖国家数 WIPO 中文页:99 个国家 WIPO 英文页:102 个国家 ← 本页引用英文页口径
名录条目 vs 缔约方 WIPO Lex 列出 86 个条目 葡萄牙仅签署未生效 → 缔约方 85(本页说明)

上述差异均已在正文对应位置标注。凡涉及具体缴费金额的,一律以 WIPO 官方费用计算器 的实时结果为准。

尚未核实、本页未作断言的内容 以下事项本页有意留空,未凭推测填写,需办理具体案件时另行向官方确认: ① 各缔约方单独指定费的完整分期细目(本页仅列主要档位); ② 韩国按洛迦诺分类区分标准费与单独指定费的具体类目(已核实:第 1、2、3、5、9、11、19 类适用 Level 3 标准费,其余类适用单独指定费 143 瑞郎/项); ③ 萨尔瓦多、欧亚专利组织、老挝三方的声明细节与最长保护期; ④ 各国实质审查的具体实体要求(新颖性标准、视图惯例等); ⑤ 瑞郎兑人民币的官方折算价(随汇率浮动,需按缴费当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