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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来源: 湖南政府

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党组书记 工作职责:负责省科技厅全面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省科技厅全面工作。

监督评估与科研诚信处

基础研究与科研条件处

科技人才处(外国专家处)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省实验动物质量监测站)

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省实验动物质量监测站)

湖南省科学技术事务中心(湖南省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研究院)

湖南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湖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湖南省火炬创业中心 (湖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湖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湖南省水资源研究和利用合作中心

湖南省国际人才智力交流协作中心

湖南省技术产权交易中心

省纪委省监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

关于省自科基金项目变更的公示(2026年第3批)

关于“微钻用硬质合金材料技术中心建设”等四个项目重大事项变更的公示

关于发布2026年度湖南省重大科技攻关“揭榜挂帅”制项目榜单(新型安全环保礼花弹产品及装备研发与应用示范)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6年度湖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科技赋能公共安全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关于征集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布局重点方向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6年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认定名单的通知

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支持湖南省烟花爆竹产业创新绿色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科发〔2026〕27号)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创新决策咨询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技部 金融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五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的通知

湖南科技创新管理平台 (湖南科技云)

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

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政务服务旗舰店

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查询

重要政策举措及实施效果

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2025-05-28 17:12

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

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

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规定,经研究,即日起启动我省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

)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企认定实行常年申报,

年高企认定评审工作分两批次进行。高企申报材料由各市州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集中报送至省高企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

),两批次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

。企业向所在地科技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各地具体通知为准。

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

年高企资格期满,须重新提请认定。

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选择符合《工作指引》第一条第三项有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对研究开发费用以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鉴证),并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和本通知要求自主编写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www.innocom.gov.cn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www.innocom.gov.cn

,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检查无误后通过网络系统于申报截止日前提交至所属市州。

书面申报材料提交。企业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同时须在申报截止日前向属地市州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详见《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见附件

申报企业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各市州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加强与属地财政、税务部门的沟通

负责企业的申报信息审验

并在截止日前将与企业申报信息一致的推荐函、汇总表

、企业书面申报材料,商属地财政、税务部门后,集中报送至省认定办。

省认定办收到各市州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报送的企业申报材料后,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要求成立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省认定办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审查,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提出综合审查意见。拟认定企业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全国高企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企业应诚信申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省认定办在认定管理过程中发现企业提供虚假信息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相关部门。

企业聘用中介机构应认真查询其相关资质和信用等,确保所聘用的中介机构符合条件,

,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

查询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可在

https://www.cicpa.org.cn/

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查询(立即查询)

机构名称;查询税务师事务所信息,可在

,进入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点击

。同时,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应出具符合条件的书面承诺。

省认定办未授权、委托或认定任何单位、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作为高企申报代理代办机构。各申报企业应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任何单位或个人给出的各种承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

符合《工作指引》中规定的

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的相关财务指标,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对企业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及相关编制说明发表明确的意见。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的中介机构,实行追溯倒查,按照《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企认定相关工作。省认定办将加大对中介机构配合财务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

财政部门将按规定将业务报告数量明显超出服务能力的

列为年度重点检查对象。对检查发现的未按执业准则、规则出具的审计报告

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造成损失的,由企业和中介机构自行承担。

各市州科技部门和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高企申报材料审验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认真组织好辖区内高企认定申报工作,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各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强协商合作,面向拟申报认定企业,组织开展高企认定政策和专业技术宣讲培训,积极引导企业充分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扎实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咨询答疑等工作。

      

      

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二)系统申报及材料报送

           

                         

1. 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函

3. 中介机构承诺书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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