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双公示(公共资源配置)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政策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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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5-01-21 09:06:49
责任编辑:省工信厅管理员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
加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
我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的中小企业
年第一批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符合
已被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
年度将组织两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和复核工作
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更新企业信息等,企业均需在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
https://zjtx.miit.gov.cn/
进行线上操作。市级和省级审核、公示、评审等工作采取
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一)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告的创新型中小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
处上传佐证材料(佐证材料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对属地企业填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初审通过后将推荐企业名单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完成线上提交工作。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或组织专家对各市
推荐的企业进行评审、抽查后,对拟认定企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印发正式通知公布认定企业名单,制作授发牌匾。
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流程
自愿申请复核。未申请和未通过复核的企业,相应称号自动失效。
)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于
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
更名、合并、重组、跨省迁移、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等与评价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的,
)。其中,如发生更名的企业需填写企业简单更名申请表(附件
),提供相应佐证材料(附件
)。经省市两级核实、审核后,仍符合认定标准的,其称号及有效期不变。
不符合认定标准的,核实审核后由省
企业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参评,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指导企业开展申报,对本地区企业咨询问题答疑。
要落实好初审责任,对企业材料严格把关,
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企业代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事宜。
前完成初审和报送工作,将拟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附件
)、复核企业名单(附件
)、简单更名企业名单(附件
)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
厅,同时报送企业纸质版申请表(附件
,一式两份)。纸质材料邮寄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版材料同步发送至指定
邮箱。企业纸质佐证材料由各市存档备查,无需上报。
未通过认定且被退回的企业,
lnzxqyc@163.com
优质中小企业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
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等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产品(技术)等企业简单更名申请核实汇总表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附件通知.doc